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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8年买了一套房子,那时没有结婚的初次付款是我支付的,住房贷款也一直从我的银行卡转账(转账到贷款账户),房地产证明书登记在我继父的名义上(他们不出资,包括妻子),如果我现在把房地产转账给我

银行 2020-03-09 10: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分两种情况:
    1、将来也不能办理房产证,此类房产,不可以购买,风险大!
    2、将来一段时间可以办理房产证,此类房产,可以购买。可以以租代购,等办理完毕房产证后,租金抵付购房款。
    无论何种情况,可以通过一家全国连锁的正规品牌中介办理,对于交易双方的安全更有保障!
  • 房屋遗产继承是不可以随意变更的,这是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遗产继承,一个是房屋买卖。没有更改产权人就过户给买房人,意味着房屋的卖方是原产权人,而不是继承人。也就是说,在房屋买卖关系中,继承人没有发言权。
    如果将来发生争议,继承人就没有资格主张自己的权利了。同时,纳税是公民的义务,逃税漏税是违法行为。
  •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变更姓名的条件如下:

    (1)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姓氏变更登记。
    ①因血缘关系在父姓或母姓之间变更的;
    ②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
    ③因涉外婚姻关系变更姓氏的;
    ④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
    ⑤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
    ⑥因其他特殊原因需变更的。

    (2)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①由乳名改为学名的;
    ②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
    ③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④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⑤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⑥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⑦姓名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的;
    ⑧妇女称氏改为姓名的;
    ⑨其他特殊原因。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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