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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电车撞到人后,电话还在,伤者和去医院的途中没有找到伤者,就回家了,难道不是事故逃走了吗?

交通事故 2020-03-04 19: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主观上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的追究,构成交通事故逃逸。事故认定后他会拘留并吊销驾驶执照,而且由于酒后连同逃逸,终身不许申请再次申领驾驶证。
    经济处罚、需要赔偿你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治疗费、摩托车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具体数目视你的情况而定。
  • 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
    (1)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
    (2)主观上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逃避法律的追究。
    (3)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
  • 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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