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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丈夫借了我的车,然后在当铺借了5万元,我不知道,后来才知道,他把我的车登记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放在当铺做的抵押品里,现在我丈夫跑了,电话挂断了,我该怎么拿回我的车和证书呢?

综合法律 2020-03-31 08: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规定,所谓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担保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抵押是借款合同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存在抵押品时,银行的放款的安全性将提高,但同时借款者的成本也会增加,正因为这样,借款者愿意向银行支付的利息也会较低,对银行来说其收益未必增加。
  • 汽车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目前,以汽车作为抵押物的贷款的用途,主要为汽车消费。  申请汽车抵押贷款,贷款期限可以以天计算,也可以以月计算,最长不能超过半年。
      申请汽车抵押贷款,贷款金额:贷款金额根据车辆年限、车辆状况可以做到现有价值的80%——90%。
  • 以车辆为抵押标的,应当在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抵押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这是《担保法》的规定,不过法律是在不断进步和完善的,《物权法》出台后,对抵押担保采取了更自由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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