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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梅州市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劳动纠纷 2020-04-11 08: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由于公司发放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保障工资,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最低工资标准每个省份都有不同规定,建议查询你所在地的详细规定。最低工资是政府对用人单位的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支付的工资不能低于该标准(包括试用期),该标准各省规定不同.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
    劳保用品、伙食补助不应包括在最低工资之内;试用期的工资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 (一)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二)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三)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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