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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付过保险,我刚刚换了一个新的单位试用期,没有医疗保险,没有社会保障,现在我需要住院,请问这张医疗保险卡还能报销药品吗?

保险纠纷 2020-03-09 14: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照国家规定,现在企业要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如果是在职的员工,单位会为你办理缴纳,其缴纳标准: 养老保险: 单位交20%,个人交8%,其中8%进入到个人帐户。 医疗保险: 单位交8%或9%,个人交2%,其中
    2.8%进入到个人医保卡上(每月进一次)。 失业保险: 单位交
    1.5%,个人交
    0.5,供员工失业时到社会上领取失业金。 工伤和生育保险,分加是1%和
    0.8%,有的地方是单位全额负担,有的地方是每月扣员工1元钱,出现工伤时向保险公司理赔。生育保险则是女职工生育时发生的费用,由社保部门承担。 住房公积金:单位交10%,个人交10%,全部进入个人帐户,买房时可提取,也可用来购房贷款,是低息的。 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保只有两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 单位为员工缴纳的社保包含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员工辞职之后是不能退回个人缴纳部分的。
    在社保中只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是员工本人需要支付部分费用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由单位全额承担。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是属于累计缴纳形式的,员工可以申请社保转移将缴纳部分转移至新的工作地累计缴纳。在达到退休年龄之后享受相应的待遇,或者选择退回个人缴纳部分。
    社保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
    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可以单独交医保的,不交社保的。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参保单位填报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变更申报表》,并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工资发放明细表;
    《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
    医保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缴费核定: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审核参保单位填报的缴费申报核定表格及有关资料。审核通过后,办理参保人员核定或增减手续;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缴费申报和核定情况,为新增参保人员及时记录参保时间、当期缴费工资等信息。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参保单位申报情况核定当期缴费基数;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核定的参保单位当期缴费基数、缴费费率计算应缴数额,并打印出《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反馈申报单位,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征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试用期也应该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五险一金缴纳标准:
    1、养老保险:单位:22%、 个人8%
    2、失业保险:单位:2%、 个人1%
    3、生育保险:全由单位负担(
    0.5%)
    4、工伤保险:全由单位负担(
    0.5%)
    5、医疗保险:单位:12%、 个人2%
    6、公积金: 单位:7%、 个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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