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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走4万余给他人,沒有打借据,只能手机转账纪录,如今人联络不上了,电話换了,手机微信都不回,据说人来到异地,我想问一下有方法把钱要回家吗

债权债务 2020-03-06 06: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 问题答复如下:如果对方不出具欠条但承认时可对其给予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对方既不出具欠条亦不承认,一般情况下是无法处理,但您可以根据借款的来源例如是现金还是票据,如果是票据则可以查清事实真象,如果是现金则现金是从银行取出时应有凭证,如果是借别人的钱款亦可查清;如果两种均不是则处理难度太大。另外,借款发生时是否有证人并给予作证。
    注意事项就是立案是关键,如果没有证据(包括书面、证人、录音等证据)可能无法立案。
  • 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离婚协议的约定,对方当事人可以凭离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到法院提出诉讼,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借条又称为借据,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在借贷时使用借条的情形最为普遍,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时往往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但有时当事人之间也不会写借据,也没约定多久还款,但是也没有一张银行打款记录。
    一般情况下,债权人手上虽然没有借据,也不能提供一套完整的银行转账打款凭证,法官很难结合当事人的陈述及其他证据认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所以当事人要保留好完整的凭据来证明自己的债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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