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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集体户口登记结婚,只要持有本人的登记书和身份证,不就可以登记吗

离婚 2020-03-11 10: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未登记结婚,属于非婚生子女,其享有权利和婚生子女一样。孩子抚养权归属,主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出发,父亲和母亲都有可能。对于10岁以上孩子,一般法院会征求孩子的意见。法院通常会结合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以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标准进行判决。
  •   关于同居办理结婚登记是否需要提交身份证的问题,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 集体户口,办理结婚登记,可以从所在集体户口的单位,借出自己的户口页,然后持双方身份证和户口页,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机关婚姻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即可。  如果借不出户口页的,也可以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然后去进行婚姻登记。
      有常驻户口登记表,也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除身份证外,不再需要其它的手续。
  •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口,按新生儿出生1个月内到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新生婴儿常住户口登记,随父随母自愿选择。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的《结婚证》


    3、父(母)的《户口薄》


    4、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5、新生婴儿父母户口所在地县级或乡

    (镇、街道)人口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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