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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男友在一起有一个三岁的小男孩分手协议上说明抚养权归男方所有女方不付男方抚养费这份协议双方都签字了现在我也结婚了过得也很好可前男友说什么协议要公证还要加上我不要小孩请问我可以给这样的分手协议公证吗还有必要加上我不要小孩这句吗小孩是未婚生子

离婚 2018-08-29 19: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怎么申请未婚或未再婚公证?

    申请未婚或未再婚公证首先要提交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未婚或未再婚证明,公证机构在真实合法的原则下对申请人未婚或未再婚进行公证。


    一、申请资格、条件

    申请人户籍必须是在惠州市的。需提交由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未婚或未再婚证明。


    二、所需材料


    1、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未婚的由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3、离婚后未再婚由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未再婚证明;


    4、公证员认为需要补充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办事流程


    1、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3、公证员与当事人谈话;


    4、公证员作初步审查并决定是否能够受理公证申请;


    5、受理的按标准收取公证费;


    6、公证处酌情进行调查取证全面审查;


    7、符合“真实合法”原则的出证(不符合“真实合法”原则的拒绝出证)。


  • 1、抚养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同等对待)是父母双方的义务
    2、如果双方有抚养协议,只要不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虽未经过公证但仍受法律保护。
    3、但双方协议并不能排除双方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在子女需要抚养而一方无能力抚养时,仍有权向另一方主张抚养费

  • 1、双方自愿非法同居之后,生育非婚生子女,后无法共同生活而分手,不能认定男方以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手段强奸妇女,不构成强奸罪,就不涉及侵犯女性身体权利的相关赔偿。此种情形下,女方要求男方给付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2、男女双方非法同居所生育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视或危害,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父方或母方,应当支付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直至非婚生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3、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如果双方发生争议,不能达成一致,由人民法院按照子女权益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综合评价双方的:稳定住所、稳定工作、直系亲属是否有能力且愿意帮助照顾孩子等条件,以及双方之中的另一方是否存在严重传染性疾病、赌博、吸毒等恶习等严重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核心原则作出抚养权归属的判决。
    4、抚养费的支付比例,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度收入的百分之20到30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以适当提高,但最高不得超过月度收入的百分之50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按照同行业收入或其年度收入,参照上述比例予以给付。如果有特殊需求可以适当要求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给付。如果孩子父亲有负担能力,且客观情形孩子的抚养确实需要增加,孩子母亲有权要求适当增加,双方可以交涉,交涉未果法院会按照实际的消费水平,综合男方的承受能力做出判决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5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条、2条、3条、4条、5条、6条、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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