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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判断缓刑人在刑满后是否被解雇

刑事辩护 2020-03-03 1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判缓刑开除职务的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被判缓刑,会开除公职吗?被判刑的,也要分情况根据身份来决定是否开除公职。
    如非行政机关任命的和不具有公共管理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被判处拘役的不管是不是缓刑,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以上处分,可以不开除,但行政机关任命的和具有公共管理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和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人员被判处拘役缓刑的,必须开除公职。
    对开除结果有争议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没有交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开除员工可以要求赔偿,协商解决,若不给予赔偿,则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维护个人的权益。
    一、用人单位未缴社保的
    员工可随时向劳动监察举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处理结果往往是限期补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员工在职期间一旦发生此类情况,相应的费用由社保基金负担。相反,如不缴纳社保,发生了此类情况,用人单位按照社保的标准自行负担。
  • 缓刑,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法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法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因此,简言之,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决的刑罚。  缓刑考验期满与缓刑的撤销:  根据刑法76条的规定,犯罪人在考验期间内没有再犯新罪,没有发现尚未判决的漏罪,没有情节严重的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在经过考验期间后,原判的刑罚将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这意味着原判决的有罪宣告依然有效,原判刑罚也无错误,只是由于犯罪人满足了某种条件后,原刑罚不再执行。  缓刑的撤销,是指由于未满足上述条件,而将原判决的缓刑撤销,使犯罪人执行原判刑罚的手续。这包括两种情况:  
    1、犯罪人在考验期间犯新罪,或者发现原判决之前尚有未被判决的罪行,这种情况下,必须撤销缓刑。将数罪进行并罚。如果原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日期应当折抵刑期。这种情况称为“法定的撤销”。  
    2、犯罪人在考验期间没有犯罪,但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这里所说的法律不包括刑法,且必须“情节严重”才可以撤销缓刑。这种情况属于“裁量的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缓刑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罪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处所说刑期和刑种,是指宣告刑,而非法定刑。此外,管制和处以附加刑的犯罪人不适用缓刑。因为这两种刑本身都比较轻,而且都不剥夺人身自由,因此不需要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并非所有满足条件1的犯罪人都可以适用缓刑。法官需要根据犯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来综合判断。具体来说,判断标准包括犯罪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较小,或者犯罪人在犯罪后积极退赃,尽量减小犯罪造成的损害,遵守监管法规,坦白交待罪行,积极检举揭发其他犯罪等等。  
    3、必须不是累犯  如果犯罪人是累犯,那么就绝对禁止适用缓刑。因为累犯说明罪犯的主观恶性较大,其人身危险性严重,难以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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