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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似乎在原单位支付社会保障3,4个月,后来辞去工作,两年没有工作,现在找到了一份工作,那原来支付社会保障的新单位可以取消吗?

劳动纠纷 2020-04-03 06: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违反这一法定义务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具体处罚有:   
    (1)责令限期缴纳。即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全部缴清费用。   
    (2)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滞纳金的数额为每逾期一日加收所欠款额的2‰。   
    (3)对欠缴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没有交社保,本人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该请求。只要能提供出公司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据,通常仲裁结果就是补缴社保费用。
    另外,员工可以此为由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申请劳动仲裁向单位索赔经济补偿金,标准为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
  • 根据规定,公司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项目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五个项目(即我们常说的五险),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为员工参加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为员工参购买房公积金)。
    1、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企业缴纳比例为20%,个人缴纳8%,合计28%。)
    2、医疗保险分为基本医疗保障跟社会医疗保障。医疗保障是指保证职工在患病时能得到目前所能提供给他的、能支付得起的、适宜的治疗技术,它包括基本药物、基本服务、基本技术和基本费用等内容。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企业缴纳比例为10%,个人缴纳2%,合计12%。)
    3、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企业缴纳比例为
    0.5%-2%,个人不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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