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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家居装饰,想用综合墙板,在贵州找到一家公司,他们家也在装修,由他们加入,口头协议不同于合同后,这也计算,需要家用材料和材料清单不同,找他们问理由,态度不好挂电话,我想要求你退出,赔偿损失?

公司企业 2020-03-04 1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加盟商的主体资格,加盟者应表述为个人姓名或法人单位名称,在合同中述明,允许加盟者在某地开设连锁店,拟开设的连锁店名称为某某公司(特许盟主名称)某某连锁店。
    2、双方关系的表述
    在特许经营合同中应约定:合同双方为各自独立核算单位,只属于许可人和受许人的关系,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同时应约定,加盟者使用的商标、商号、商誉和经营管理技术归特许盟主所有。
    3、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在合同中应对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域名保护作出明确约定。
  • 加盟做生意一般是需要签订协议的,加盟协议或者合同约束双方当事人,如果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可以起诉维权,一般建议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再走法律程序。加盟,主要是给加盟费给上家,它再相应的给加盟商技术和等方面的指导,但往往是打个基础而以。
    这种方式经营,自己的风险很大。厂家是否负责供货,这要看和它是怎么谈的。就是说,自己可能选择的。

  • 1、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存在口头协议,口头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3、但如果没有人证(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和无证来证明口头协议的存在,是很难认定有口头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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