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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世纪60年代唯一的孩子,我父亲曾在一个单位工作10年,我属于一个女婿,有一个女孩,我们的丈夫和妻子外出工作,我父亲和我们一起死亡,股骨头坏死15年,有一张四级残疾卡,村委员会没有让我母亲吃低保险,所以为理。我是20世纪60年代唯一的孩子,我父亲曾在一个单位工作10年,我属于一个女婿,有一个女孩,我们的丈夫和妻子外出工作,我父亲和我们一起死亡,股骨头坏死15年,有一张四级残疾卡,村委员会没有让我母亲吃低保

保险纠纷 2020-04-08 17: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低保并不是按照残疾等级计算的,但可以到当地残联申请残疾补贴。
    要办理低保,必须满足一定条件,申请者家庭户月人均收入要低于户口所在地县区政府公布的低保线以下。如果符合低保条件,属于城市户口的,则可以到户口所在的社居委申请办理低保,如果是农村户口,则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办理申请手续。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村民,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居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低保待遇。
  • 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工伤四级伤残不能一次性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1个月本人工资;保留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75%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所在单位和工伤职工本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医疗保险费,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第十三条”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待遇应按《条例》相关规定支付,不得采取将长期待遇改为一次性支付的办法“之规定,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四级伤残工伤职工待遇不能一次性支付。
    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是否可以一次性支付,由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 四级残疾参与社会保险的,各地对残疾人社保政策不一样的:下面已天津市为例:
    为解决缴费困难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对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给予缴费补贴。
    补贴对象:本次补贴的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自愿申请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比例参保的下列人员可以享受参保补贴:年满18周岁不满60周岁的城乡重度残疾人;农村年满18周岁不满60周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非重度残疾人;城镇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非重度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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