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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提出离婚,他想要孩子我也想要,孩子现在一岁多。从出生到现在一直由我抚养。男方给孩子买奶粉剩下的一切不管,我现在没工作男方家庭也不是很好。这种情况孩子归谁抚养

离婚 2018-08-29 20: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2岁以下孩子归母亲,2岁以上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10岁以上考虑孩子个人意见,也可达成协议轮流抚养
  • 法院判决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发展,能够满足孩子物质和精神的需求,有利孩子成长。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一周岁)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你好,哺乳期间女方可以提出离婚,男方则不可以。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不是仅根据经济状况来判决的。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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