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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定工资与合同工资与合同工资之间有什么区别吗?实际工资是以合同工资为基础的,因为公司一直说要加薪,而且还有增薪,但仍不符合原约工资,你能要求差额吗?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口头合同,我能要求同一年工资吗?

调解 2020-04-15 13: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 关于工资的证据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单位不发工资没有证据怎么办?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获得用人单位赔偿。那么,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所以,用人单位发放工资证据,由单位负责举证。具体需要的证据是能证实你在单位工作的期限、约定的工资是多少,即具体工作了多久、单位同意每月支付多少工资给你。
    工资条只是证据中的一种。
  •   如果工资卡是通过用人单位的账户或老板个人账户或公司财务人员账户转的工资的话,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案件,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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