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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老板,儿子的朋友开我的车撞人逃跑,有驾照,没有酒后驾驶,儿子有两个朋友,没有开车,他自愿逃跑,逃跑了三个人的保险不能申请,只能申请强保险,我有民事责任吗? 车上的人有责任吗?

保险纠纷 2020-03-12 17: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机动车驾驶人呼气、血液酒精含量阀值》20毫克至80毫克酒精含量每百毫升血液,属于酒后驾驶80毫克酒精含量以上每百毫升血液,属于醉酒驾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致1人死亡或者重伤3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综上,经交警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呼气或血液检测后,20至80毫克酒精每百毫升血液属于酒后驾驶。80毫克酒精含量每百毫升血液以上,属于醉酒驾驶。
    无论是酒后驾驶还是醉酒驾驶都是违反交通运输法规的过错行为,此种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警方在对现场进行勘察,会充分考虑机动车驾驶人这一过错情形,但是同时还会考虑死者是否存在过错,综合全案进行责任划分若,交警最终判定机动车驾驶人承担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在未肇事逃逸或因逃逸致使死者丧失宝贵的抢救机会而不幸死亡,按照刑法133条追究刑责量刑原则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车撞死人驾照怎么处理,  车撞死人驾照怎么处理,主要内容如下: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1款、《刑事诉讼法》第12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8条的规定解答如下:  第一,已涉嫌交通肇事罪的,依法应当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吊销的程序应由设区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作出有罪的生效判决后做出。  因此,车撞死人被判交通肇事罪的,驾照将会被吊销。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处罚人)作出有罪判决前,不能做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驾驶证吊销情形  
    1.一年内有以下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4.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5.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6.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7.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死亡的现在仍可以视同工亡 具体补助的标准有三项:
    1.丧葬费: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这条要看死亡职工有几个供养亲属 没有按48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1人有52个月 以此类推
    3.供养金属抚恤金:每个人由亡故职工生前所在单位按月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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