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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公在我也不知道的状况下申请办理了小额网贷,贷款担保人写的是自己的名字,并且还留了我的手机号给别人。可是他一拖再拖不还,如今借贷公司给我要钱,而我沒有不必要的钱给他们还债,他说该怎么办?

综合法律 2020-03-04 13: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买卖合同签订过程中如果需要进行贷款办理的,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
    申请贷款时,贷款人需要准备资料分为以下几类:
    1、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结婚证等信息;
    2、提供稳定收入来源证明:银行流水单,劳动合同等;
    3、提供稳定的住址证明:比如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缴纳单,物业管理等相关证明;
    4、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 对于公司担保,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 1.你给人做担保,视为你为别人提供保证。
    2.未约定保证方式,或不明确的,你是连带保证人。
    3.连带责任的意思是,债权人可要求借款人偿还全部借款,或者保证人偿还全部借款,或者借款人和保证人偿还全部借款。
    4.法院判决你和借款人负有连带责任,执行局当然是可以执行你方财产的。
    5.你方被执行财产完毕后,可向借款人追偿。
  • 保证人是借贷双方约定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承担还款义务的责任人。保证人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不同类型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有所不同。
    1.连带保证人
    保证人是借贷双方约定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承担还款义务的责任人。
    保证人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不同类型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有所不同。
    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无法偿还借款时,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人的”称之为连带保证。借款到期后,债权人没有还款的,债务人可以任意要求债务人还款或者是连带保证人还款,也可以一并要求双方共同承担还款。
    2.一般保证人
    保证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即为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对债务人进行催款,并且通过诉讼要求债务人承担责任,经过强制执行后,债务人仍然无法清偿的,保证人才承担责任。
    注意:合同未明确约定保证类型的处理
    如果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了某人承担保证责任,却没有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这种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应该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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