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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就是大前天中午4.50分上下在工业区里,一不小心遇到一个小姑娘5周岁以上。那时候小姑娘在土里玩乐,我在保安驾车进去,小孩子在的地区归属于盲点,如今小孩子去医院住院治疗,头顶部手有轻度擦破,右腿大腿骨骨裂,必须手术治疗。我觉得资询一下,企业和法定监护人的义务。感谢!您好!我就是大前天中午4.50分上下在工业区里,一不小心遇到一个小姑娘5周岁以上。那时候小姑娘在土里玩乐,我在保安驾车进去,小孩子在的地区归属于盲点,如今小孩子去医院住院治疗,头顶部手有轻度擦破,右腿

综合法律 2020-03-21 09: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任监护人的除外
    相关法理
    属于特别侵权责任之一,构成要件: 被监护人实施了侵害行为/造成了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被监护人与责任承担人有监护关系
    无过错原则
    知识点
    1,承担原则: 被监护人无独立财产的,由监护人全部承担,但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适当减轻责任
    被监护人有独立财产的,应先从其财产中支付,余额由监护人承担,但单位任监护人时,单位不承担
    2,父母离婚后的责任分担
    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独立承担,不能独立承担的,另一方才与其共同分担
    补充性连带责任
    3,委托监护时的责任承担
    原则上仍由监护人(委托人)承担
    另有约定的,仍由监护人对第三人承担责任,后可向受托人追偿
    受托人确有过错的,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监护人不明时
    由顺序在前的有监护能力的人承担责任
    5,擅自变更监护人的:
    由变更前后的监护人承担
    6,单位的赔偿责任
    幼儿园,学校,精神病院(无行为能力人)
    受到伤害的,有过错的单位应给予适当赔偿
    致人伤害的,仍由被监护人承担全责——单位有过错的可适当承担
    7,18周岁的变通
    侵权时不满18周岁,诉讼时已满:有经济能力的由本人承担
    侵权时已满18周岁,原则上由本人承担,无经济收入的,抚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可判决或调解延期给付
  •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
    所以商标不属于民法上的物。
    物权法上的物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件:须存在于人体之外;须为人力所控制;能够满足人类社会生活的需要;须为有体物。
  • 如果仅是儿童(我这里当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在病床上摔倒的情况:有,医院对该儿童有安全保障义务,医院应该认识到该儿童还是小孩需要人看护而未安排人看护或者看护不到位造成摔伤后果的吗,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医院已跟儿童家属说明要看好小孩,是由于该小孩家人未看护好的,那么医院责任就比较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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