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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产假143日公司支付的生育保险基数为2450元,本人在公司的工资为3400元,但工资由基本工资和业绩工资构成,所以在领到生育补贴后,我想询问公司是否需要从3400中减去2450。 谢谢你

保险纠纷 2020-03-13 13: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生育生活津贴的享受期限: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除了按正常的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外,还可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生育津贴包括:①以产假天数来计算的生育补贴,②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③一次性补贴;能够领取生育津贴的女士,都必须正常购买社保,符合享受生育待遇的两个条件。  生育津贴如何领取:  (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生育津贴,生育补贴,生育补助,都由单位申请,由用人单位帮忙领取,再转交给个人。能够领取生育津贴的女士,都必须正常购买社保,符合享受生育待遇的两个条件。但多数在职女士怀孕后,都会选择辞职回家待产,选择在家修养的女士,也就意味着放弃了工作,不再购买社保,也就享受不到生育津贴。  失业者,自由职业者,离职女士,全职太太们,都可以通过挂靠人力资源公司购买社保的方式,来享受生育津贴。挂靠单位购买生育保险,也是为了达到享受生育保险的条件。挂靠人力资源公司购买社保,主要是由人力资源公司到社保局进行就医确认手续,再选择生育医院,办理相关手续,日后的生育津贴就由代理公司帮忙申领,转交给参保人。  如果是在原单位上班的女士,申请手续就由原单位办理,生育津贴也由原单位申领。(津贴也就是产假期间的工资了:正常情况下,产假工资低于津贴时,用人单位都会以工资来发放;如果产假拿到的工资高于津贴时,用人单位一般按津贴发放)  生育津贴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晚育假增加30天;  
    (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而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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