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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5月15日受伤,是第一次报警!但是警方在24小时内没有通知我做伤害评估(有医院诊断)!我现在可以申请伤害评估吗?因为软组织挫伤和擦伤,现在只有疤痕,是否影响结果?警方没有打开评估信,是否有责任?有身体和精神痛苦的人请律师回答!谢谢你的好意!我在5月15日受伤,是第一次报警!但是警方在24小时内没有通知我做伤害评估(有医院诊断)!我现在可以申请伤害评估吗?因为软组织挫伤和擦伤,现在只有疤痕,是否影响结果?警方没有打开评估信,是否有责任?有

交通事故 2020-03-03 09: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医疗事故后做伤残鉴定费用根据事故责任方来确定由谁支付。具体一句如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 首先,医疗事故诉讼是举证责任倒置的,即只要提起诉讼,则医院应负责举证证明其在医疗过程中不存在事故,否则,医院就应承担责任;
    其次,起诉后,你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要求进行事故鉴定的申请即可,会由专门的医疗人员组成鉴定组; 先组织证据起诉到法院,待法院受理后,再申请法院依法委托鉴定。待鉴定结论确定是医疗事故后,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 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的同时或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做伤残司法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委托人的责任怎么规定:  1)委托人有权要求行纪人按照自己的指令为法律行为;  2)委托人发现行纪人违反了合同时,有权拒绝接受因行纪人的行为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  3)委托人发现行纪人违反了合同约定时,有权拒绝支付酬金和偿还费用;  4)委托人发现其委托的行纪人因行为而使财产或利益遭受损失时,有权请求赔偿;  5)委托人有向行纪人支付酬金的义务;  6)委托人有向行纪人偿还费用的义务;  7)委托人有接受行纪人的给付,并承担行纪人转交而来财产履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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