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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借款不还,找不到人,有证据和借书,怎么办?

综合法律 2020-03-22 11: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 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清偿到期的债务,拒不清偿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的子女对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如果债务人死亡的,债务人的子女继承遗产应当清偿债务人所负债务,清偿债务以债务人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清偿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 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
    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应该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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