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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在商场签了一家商店租了一家商店,同意租一楼的商店,20000元,民币,而金市场推广二楼是一件鞋子产品,在通知书签订公司合同后,二楼换衣服。不要做鞋子,我说我没有签正式退款。

损害赔偿 2020-03-28 15: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设备租赁合同在签署的时候应该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情况;
    第二,租赁物品,以及租赁期限的规定;
    第三,租赁费用的数额,给付时间,给付方式;
    第四,如果有损坏如何赔偿;
    第五,违约责任。
  • 押金,实务中也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否交纳押金,主要看双方的约定,通常法律不作硬性规定。

    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
    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押金

  • 用人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劳动者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按照月工资标准的两倍计算(计算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支付时需减去期间公司已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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