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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一下,我的两个姐妹于2003年去世。孩子跟着她的父亲。我的妹夫,现在我的姐夫找到了一个妻子,继母对孩子很不好,现在孩子的母亲想要带回孩子,孩子也想跟着祖母。想问,如果孩子的父亲不让她抚养孩子,孩子有权利。想咨询一下,我的两个姐妹于2003年去世。孩子跟着她的父亲。我的妹夫,现在我的姐夫找到了一个妻子,继母对孩子很不好,现在孩子的母亲想要带回孩子,孩子也想跟着祖母。想问,如果孩子的父亲不让她抚养孩子,孩

离婚 2020-03-25 17: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给抚养费法院强制执行: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九、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 如果双方都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若协商不成诉诸法院,需要根据双方谁具有有优先条件来综合认定。具体参看下列规定: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父母与子女有相互继承的权利,除非出现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仍然享有继承权。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未留遗嘱对自己财产处分的情况下,孩子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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