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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49岁,糖尿病,脑干出血,社会保险20年,能治好病吗

保险纠纷 2020-03-11 19: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劳动纠纷中关于病退的争议情况较多,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不存在病退一说。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到四级伤残待遇。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 企业破产清算期间还在上班人员社保的缴纳方式;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还在上班的人员单位是继续缴纳社保的。
    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
    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
    生育保险
    0.7%全由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
    0.5到
    1.6%也是全由单位承担。
    注意: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各省市地区承担比例有所不同。
  • 实际上现在按照《保险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有两种病退的方法:提早退休和病退。我不知道你问的是哪一种,因为前者就是享受国家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的待遇,后者只有较差的待遇了,当然病退简单,只要自己提出实际状况,又满足基本条件(仅仅是年龄不到提前退休的年龄)基本都会得到批准。   如果是提早退休的三个基本条件:   
    1、缴费年限满15年(360个月,包括军龄和1992年以前的工龄);   
    2、男50周岁、女45周岁;   
    3、经过社保局属下的劳动力鉴定中心的鉴定,并得到“大部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   你假如现在前两个条件已经满足了(工龄和年龄),那么第三个条件就是你的一个砍!   鉴定的问题,不是你说讲的身体不适就符合病退标准,而是必须要到社区服务中心申请,然后缴纳350元的鉴定费,一周左右的时间根据鉴定通知到社保局属下的“劳动力鉴定中心”进行鉴定,你要多几个人陪同,并准备充分的病历、出院小结和物理检查等证据,通过鉴定得到“大部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结论报告的,就可以办理提早退休(不叫病退)申请,次月即可领取养老金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   但是要告诉你的是,鉴定出来是不容易的,我在鉴定中心现场知道就是有的患了癌症的也不一定得到可以退休的结论。   祝你好运!为了今后的养老问题,还是一定要搞到提早退休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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