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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忽然去逝,今日许多人拿借据来要债。10000元一个月一百元的贷款利息的负债。我应不应该还。家中有爸爸死前我们家五人相互定居仅有的的四间自建房,使用价值1万到4万价钱,一台犁田用的耕田机。一辆破摩托,我要卖房子还吗。以及借款为爸爸办后事的负债6000元负债。爸爸忽然去逝,今日许多人拿借据来要债。10000元一个月一百元的贷款利息的负债。我应不应该还。家中有爸爸死前我们家五人相互定居仅有的的四间自建房,使用价值1万到4万价钱,一台犁田用的耕田机。一辆破摩托

离婚 2020-03-07 2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认定参照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此外还需要注意,属于共同债务的话,即使债主只是找其中一方要钱,还钱后是可以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担的。总之遇到债务问题,无论是哪方当事人,首要的问题就是认定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涉及的债务金额较大,协商解决不了的话,最好可以找个共同债务专业的律师咨询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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