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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与另一个有家庭的女人发生性关系,现在我丈夫知道了。

离婚 2020-03-22 14: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通常不构成犯罪。  给你打骚扰电话、发短信威胁,打扰了你的生活,情节较轻的,属于民事侵权案件,并根据具体的案情决定是侵犯名誉权还是其他人身权,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
    如果侵权人一意孤行,严重影响到你的生活、工作等,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罚款甚至拘留的行政处罚。如果有侮辱、诽谤等情形,并且给你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也可能涉嫌侮辱罪或者诽谤罪,此罪属于自诉案件,除给你造成重伤等严重损害情形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以外,应由你自行向法院起诉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 对于骚扰电话严重影响当事人生活的,可以报警求助,由警方对行为人进行警告、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威胁不一定会涉嫌犯罪,但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n该法对这种行为的规定如下:n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n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n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n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n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n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n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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