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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应该去哪里结算医疗保险?

保险纠纷 2020-03-08 18: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人办理社会医疗保险,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当地的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医疗保险业务,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当场予以办结的。
    参保人也可以到镇上的医保中心申请代为办理社会医疗保险,一般会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参保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该医保中心领取办理的《医保卡》。
  •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关于医疗保险报下的范围和比例是有具体的规定的: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
    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 “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 医保报销范围介绍

    首先,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的差别,报销起付线根据医院级别也有不同。

    一般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

    假如一个人在医院用了10000元,如果是在一级医院就诊住院,那么就先减去500元;如果是在二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1000元;如果是三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2000元,这就是起付线的不同。

    其次,医保也有除外责任,下面十项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1、特殊医疗费用中因病情需要进行器官、组织移植,其购买器官、组织的费用以及使用超出《镇江市职工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外的抗排斥药品、免疫调节药品费用;


    2、工伤、职业病;


    3、女工生育;


    4、流氓斗殴;


    5、酗酒致伤;


    6、交通肇事;


    7、他人故意伤害;


    8、医疗事故;


    9、美容、健康体检;


    10、其他不属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

    第三,出差、探亲及长期住外地参保职工在外地发生医疗费报销政策规定。


    1、参保职工出差、探亲在外地发生医疗费用、只报销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外地急诊费用,非急诊原因住院,所有费用一概不予报销。


    2、参保职工在外地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按长期住外地人员性质报销医药费。


    3、长期住外地人员应由单位提供证明,确定二所定点医院(应为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办理《镇江市长住外地职工医疗费报销卡》


    4、长期住外地职工必须坚持节约原则按规定限量开药(每就诊一次,急性药量在3日以内,慢性病药量在10日以内,结核病、高血压病、糖尿病可延长到30日量),超过上述标准,药费不予报销。


    5、长期住外地职工转诊、需由当地定点医院签署意见,按属地原则逐级转诊,转诊医院属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确定的特约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1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费用,其它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2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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