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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没有还清四千元。 因为卡丢失了,所以不在意。 几年后,银行用各种手段找到本人,还给银行,以为没问题,几年后,银行冻结本人的工资卡资金,如果还款额超过6万美元,会有什么结果呢?

银行 2020-03-11 20: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执行时,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等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法律并没有规定法院只能在本省内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相反,如果这样规定,才是不合理的,因为法院是代表国家执行法律,不是一个省的法院,所以,执法行为在全国都是有效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 离婚案件中,对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冻结另一半的工资卡,这个叫做诉讼财产保全,属于当事人法定的诉讼权利。但是申请财产保全一般要提供担保,如果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有可能裁定予以驳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
  • 按照法律规定,只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执法机关可以要求银行冻结账户。
    银行冻结资金的原因只可能是接到了法院,检察院等执法机关的法律文书。银行无权自行冻结客户的账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中国证监会关于查询、冻结、扣划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按照法定权限需要通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证券公司查询、冻结、扣划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证券公司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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