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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国外注册新公司的上司成为法人,总公司的全资全责任说不会给我带来麻烦,但我发现注册的新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 这样的新公司就像老板说的那样全资全责吗? 还有,我以后当过患者吗?后患是什么,谢谢

公司企业 2020-04-16 13: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怎样注册有限责任公司?   
    1、工商登记   
    (1)在拟办企业所在地区县工商局领取申请表格;   
    (2)查询拟办企业名称;   
    (3)由会计事务所验资;   
    (4)准备文件(参见私营企业开业所需文件);   
    (5)向工商局提交公司注册申请表并准备的文件,审批执照;   
    (6)工商局颁发执照 (注:这一过程大约2-3周时间)。   
    2、刻制图章 凭工商执照刻制公章,法人章,财务章   
    3、申请企业代码,凭工商执照介绍信去技术监督局办理企业代码证书 (注:这一过程大约1周时间)   
    4、税务登记   
    (1)在企业所在地就近开立银行帐户;   
    (2)向企业所在地区县税务局申领税务登记申请书;   
    (3)向税务局提交税务登记申请书并准备的文件(参见税务登记所需文件);   
    (4)税务局审核后颁发税务登记证;   
    (5)领购发票。
  • 《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根据这一规定,申请企业破产清算的条件即破产原因有两种。
    一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二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 股权转让的生效要件,我国学界和实务界大致有三种观点:
    (1)工商变更登记说。认为股权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转移。
    (2)股东名册变更说。认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的登记是设权性登记,股东名册的变更是受让人取得股权的标志。
    (3)通知转移说。认为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只要转让人将转让事实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公司,股权转让行为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即告完成。应当说,第二种观点代表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认识,认为新股东的加入或原有股东股权比例的变化记载在股东名册上,才会发生股权转让的效力;而公司因股权转让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只作为对抗第三人的要件——这种观点属于目前的主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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