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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动产证,但是还没有收到。 我从买方那里收到了5万元的存款。 现在不能卖退货存款吗?

离婚 2020-03-07 14: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能退。合同是无效的。你先看定义,不看也可以。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大、小产权房的争议不在房屋所有权,而是土地使用权。对小产权的解释主要有3种:

    1. 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2. 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3. 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前两个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即可自由买卖,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个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我国是不允许这种房子在市场买卖的,买卖出现纠纷法律是不给予保护的。因此,你们定的购买合同本身就是无效的,其从合同也就是缴纳定金也是无效的。所以是可以通过上诉要回定金的。要告就放心告吧。
    当然,我国还是有乡里乡亲的各种事情,所以人情方面自己考虑了
  • 因房产证产生的房地产纠纷,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但是要注意诉讼时效。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 你好,,如果约定的是定金,除了协商一致外则不可以退回,,如果是订金,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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