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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结婚买房,现在办理不动产证明书,证明书的权利人的名字上写着妻子的名字。 和妻子离婚的话,能享受到一半的家吗?

离婚 2020-03-05 23: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 1,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不因为父母离婚而丧失
    2,在父母没有遗嘱的情况,子女做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参与父母遗产的分配
    3,即使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仍然有权利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
    4,《继承法意见》相关规定:
    21、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 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10条第2款规定中的“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一般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含婚后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实际购房款(房屋购买价+离婚时已还全部利息)×离婚时房屋市场价。
    婚后由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夫妻双方支付其余款项,如果该房产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父母出资部分应视为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与;如果该房登记夫妻双方名下或者出资方子女配偶名下,父母出资部分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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