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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爸爸经常在外面借钱,每次都和他还债,现在他发展成高利贷,我还和他还债,还有四五万,还没有还债,又借了几十万,而且不知道钱花在哪里,他不说,这么多钱我

债权债务 2020-03-14 18: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间借贷中约定利只要超过24%的,同属于“高利贷”范畴,不受法律保护,但年利率超过24%至不超过36%的,是个缓冲地带,属于自然债务,定义为“失去法律强制力保护,不得请求强制执行的债务(赌债也属自然债务)”,也就是说出借人要求法院确并要求按超过24%至36%之间的利率支付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已经按该利率实际支付了利息的,对超过年利率24%至36%的部分,亦不能请求法院予以归还。而对年利率约定超过36%的,法律规定为无效条款,即法律是禁止的,即使借款人实际支付了利息,对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也可要求出借人予以返还。
  • 如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超出银行同期利率4倍以上的那一部分利息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无须偿还。 如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本金以及低于银行同期利率4倍以上的那一部分利息属于合法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
    但如果明知借款是用于非法用途,而债主仍然借款给你丈夫,那么此借款关系非法无效,你完全可以不用偿还本金与利息。
  • 根据法律规定,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你欠债不归还,对方找你麻烦,你可以选择报警,警方出面后,会让债主去法院起诉,而不能通过殴打、恐吓的方式索取债务。
    法院诉讼后,利息最多是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而且利息不再计算利息。
    这样你实际归还的数额会小些。
    不过欠债还钱,这是必须的,努力工作,快点归还吧。根据法律规定,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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