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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我是在乡村小道上我和一辆小轿车在拐弯处相撞,我的车是摩托车,我没有驾照,现在我方都严重受伤两人,而对方无人受伤,车主现在不管我方,我应该怎么办我的车是摩托车,我没有驾照,现在我方都严重受伤两人,而对方无人受伤,我应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0-03-12 14: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 1)报保险:向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报险,并提醒事故对方报对方保险公司;
    2)报交警:拨打122或110并协助事故责任认定,告知门店事故状态;
    3)报急救电话:事故中有人伤,保护好第一现场,不随意移动现场遗落物,拨打120救助伤者。
    4)定损、定责:交警到达现场认定事故责任,保险公司达到现场定损。
    现场可确定双方责任并能够定损时,租车人需领取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车辆定损单;现场无法确定双方责任无法确定定损时交警暂扣留车辆,待事故责任确定后,租车人前往交警指定地点领取事故责任认定书及事故车辆。
    5)在保险公司赔付之后,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剩余的赔偿。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机动车驾驶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所以,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是一种违法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处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如下:无论驾驶人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
    然后,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 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
    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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