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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交通事故协议书没有给警察盖章,说时间过了,现在工伤事故需要协议保险公司付钱。 还有别的办法吗

保险纠纷 2020-03-08 10: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
    1、在交通事故中,您应当获得的赔偿不是根据保险公司的标准确定的,而是根据你的伤残鉴定报告和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的(上海的具体赔偿标准和项目可以来电详述),若当事人直接到保险公司理赔的话,保险公司通常会有很多费用不予理赔的(不如说精神抚慰金、非医保用药等)。您的情况应当已经可以申请伤残等级鉴定了。、
    2、如您所说是下班途中发生事故受伤的话,这肯定属于工伤,若单位不为你申请工伤认定,那你自己可以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注意要在1年内申请),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进而确定工伤部分可以得到的赔偿数额(工伤和交通事故的赔偿款项部分可以得到重复赔偿的)
    3、单位没交保险、工伤休息期间没有给予正常待遇、工伤后解除合同都是不合法的,都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的 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或面谈
  • 如果双方当事人签订了交通事故一次性赔偿协议有效,只要是签字或者盖章就发生法律效力。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 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则是工伤。所以交通肇事 工伤应按照以下内容赔付。
    1、具体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应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去做。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根据当地标准和实际应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辞职或解除合同的,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要等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做工伤级别鉴定。
    3、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期间的工资应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发放。

  • 1、保险公司需要凭交通事故认定书、伤者的病例、医疗费发票、构成伤残的,需要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等材料确定赔偿数额;
    2、保险公司仅在投保人需要承担的赔偿范围内理赔;
    3、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等项目都在保险理赔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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