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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滥用权力危害公司股东权益,怎样追责法律依据?

综合法律 2020-03-06 14: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民事责任法律风险
    (1)、因经营过错向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公司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制裁等
    (二)刑事责任法律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如果按照罪名计算,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他高管犯罪主要集中在经济类犯罪,其中比较常见可能触犯的罪名包括:偷税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抽逃出资罪、虚假出资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制造或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等等。
    (三)行政责任法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9条的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00条的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 有限公司的股东要对银行贷款承担什么责任?只要股东没有以个人名义提供担保那就没有责任,有限公司股东只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不会涉及个人财产,但是一人公司且存在资产混同的情况下那就要承担连带责任。
    一般无需承担,具体需视法律技巧,详情委托律师代理处理。如果股东没有与债权人签署保证合同,也就是没有为公司担保,法律上公司债务与股东无关,无论是否转让。如果股东为公司债务提供了第三方信用保证,那么需要承担债务,也是无论是否转让。
  • 股东出资不足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出资不足股东要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不按约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出资不足股东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   该责任有两种情形:一是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二是公司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以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   
    (3)出资不足股东的相关股东权利应受到限制。   出资不足股东在公司出资比例虽然是按照公司章程所确立的出资额进行确定,但是能否按照公司章程确定的出资比例足额行使股东权利,回答是否定的。《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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