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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开车门的时候撞到了没有车牌的摩托车,车上的人摔伤了,而且对方受伤的是上班时间,警察判断了我的责任。 现在受伤者在过了治疗期后,要求我给予相应的赔偿。 这个赔偿应该由我一个人负担还是由他的公司和我一起负担对不起,我开车门的时候撞到了没有车牌的摩托车,车上的人摔伤了,而且对方受伤的是上班时间,警察判断了我的责任。 现在受伤者在过了治疗期后,要求我给予相应的赔偿。 这个赔偿应该由我一个人负担还是由他的公司

交通事故 2020-03-26 06: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被汽车撞了,首先要报交警划分事故责任,根据事故责任划分,双方分担以下方面的损失赔偿。
      
    1、财产损失。因交通事故导致财物的直接修理、重置费用。
      
    2、造成人员受伤的,伤害赔偿包括: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以实际发生和合理为原则确定。
      
    3、构成伤残的,伤残赔偿包括: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4、造成人员死亡的,死亡赔偿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如果是因伤抢救后死亡,那么还要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等相关费用。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依据以上法规及实际执行现状您将面临一下情况:

    1、罚款200-2000元;
    2、扣留机动车;
    3、没收假车牌;
    4、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5、最多四个月之内,若不能补办机动车登记手续,车辆被拍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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