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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房屋租在二楼,一开始渗水原以为是人们人为因素导致的,楼底下小编找人们,我本人以赔付,但如今又出現渗水状况,水从下水管道走也渗水,我想问一下该义务找谁

综合法律 2020-03-10 18: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下水道漏水问题的解答:如果是因为下水道质量问题或是安装不当,那应按房屋买卖合同规定,由开发商负主要责任。公用下水道属小区公共设施,物业有义务尽到管理职责,如果是因物业管理不到位,没有按规定履行日常维护义务,则应由物业承担相关责任。
  •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 一般侵权行为中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般侵权行为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应当由主观上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主观上的过错是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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