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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正在做生意。一位客户总是选择支付货款,恶意订货,并拒绝接收货物后,导致我们的双向物流费用损失。与销售平台通信,回复客户可以退货7天而无需交货将按照合同处理。但客户的收据信息一直是相同的地址,电话,前后的物流费用连同数千美元,这可以追究责任吗?我们正在做生意。一位客户总是选择支付货款,恶意订货,并拒绝接收货物后,导致我们的双向物流费用损失。与销售平台通信,回复客户可以退货7天而无需交货将按照合同处理。但客户的收据信息一直是相同的地址,电话,

债权债务 2020-03-07 06: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现在很多电商都支持货到付款的方式售卖货物,但是货到付款仍不能解决消费者的疑虑,那么这个时候作为消费者是可以要求验货,待货物完整无损后方可以支付货款,如果快递方不让你验货的话,你可以拒绝收货。在一般消费者看来,“货到付款”是一个比较可信的购物方式。
    许多人都误以为“货到付款”就是“先验货再付款”,不满意可以不付钱。实际上“货到付款”仅仅是不少网上购物商家用来打动消费者的一种方式。因为卖家通过邮局办理代收货款快递业务是一项合法正常业务,消费者必须先付款才能验货,而一旦打开了包装,即使消费者对货物不满意,也不能当场退货,必须自己与商家联系。
    对于这种规则可能很多消费者觉得不满,不过一般来说这各规则是合法的,当然你可以选择直接拒收货物,所以说,货到付款买家确实有权利验货,不过也需要根据相关的规则来处理,一旦因此发生纠纷,建议应及时找个商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话并由此带来损失建议可以找个货到拒绝付款专业的律师咨询求助。

  • 1、恶意订购就是说在网上订购了货到付款的东西,送到家后,没有正当的理由而拒绝签收,这个属于合同法中的违约。

    2、要承担合同法的缔约过失责任。 恶意订购属于恶意磋商性质,属于缔约过失。
    《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的责任主要有: ①安全工作。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②物业的养护工作。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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