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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滕州户口,我想问我丈夫能否申请廉租房

房产纠纷 2020-03-08 15: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我国住建部颁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在该《办法》中没有提及在租赁5年之后,承租人可以购买所租住的房屋。

    1、国家七部委联合发布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第五条第
    (一)项规定,各地要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予以重点保障。面向经济适用住房对象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供应。其他方式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可以采用出让、租赁或作价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并将所建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水平、套型结构、建设标准和设施条件等作为土地供应的前置条件,所建住房只能租赁,不得出售。
    2、重庆地方实施细则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第七条 ,出售管理
    (一)承租人在租赁5年期满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二)公共租赁住房出售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第七条
    (三)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五)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其他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主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
  • 根据我国对租房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即租赁双方签订租房合同后,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一)廉租房的凭证获取体程序:  
    1.登记申请。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房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有关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租房登记备案手续。申请租房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书面租房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受权出租的证明。  
    2.主管部门对租房合同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1)合同主体资格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2)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的房屋是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  
    (3)审查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齐全、完备;  
    (4)审查租赁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及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租赁政策;  
    (5)审查当事人是否已缴纳了有关税费。  
    (二)拥有廉租房有获得的凭证证明为——《房屋租赁证》  租房申请经协调、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证》是租房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如果所租用房屋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如果所租用的房屋是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则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我国在保障廉租房建设方面,还是比较具体的,如果你想了解其他保障房方面的内容,例如经济适用房、廉价房、公租房和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房的相关区别,可以咨询相关房地产的律师。
  • 是否符合条件是申请廉租房的关键,建议可以到当地社区或者街道办咨询了解。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本市特困居民家庭可以申请廉租房:


    1.市民政部门核定的享受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市政府认定的优抚对象的家庭。


    2.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在本市居住,并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3.无房户即家庭成员名下不拥有任何形式的房产。

  • 不是户口本上的人就一定是继承人:在户口本上的人不一定有继承权,不在户口本的人也可能有继承权。比如出嫁的女儿或是因工作参军等将户口迁走的儿子,虽然户口不在户口本上了,但一样有继承权;死者的兄弟姐妹可能在同一个户口本上,但死亡有父母、配偶、子女在时,兄弟姐妹却没有继承权等。
    继承时应当写有继承权的继承人的名字: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应当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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