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个女孩,以前和男朋友非法同居,怀孕两个月后,男父母反对后,男朋友离开了我。 之后我生了孩子,现在孩子也读幼儿园,我也和另一个男人登记结婚。 我想问一下如何回收孩子的抚养费,律师们告诉了我。 谢谢你

离婚 2020-03-19 18: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一次性支付了孩子的抚养费,之后孩子死亡的,支付抚养费一方可以要回抚养费。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是指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可见离婚时一方支付的抚养费是有特定用途的,当子女死亡时,支付抚养费的对象不再存在,所以已支付的抚养费,在扣除已经使用的部分,包括生活费用、教育费、治疗、死亡、丧葬费等必要费用后,支付一方有权要求将剩余部分返还。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二十一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让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约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一般情况下会考虑双方的经济情况以及其他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因素。
    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够就子女归属达成协议的,可以通过起诉离婚来由法院判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驻马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