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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建筑物的原因,邻居用铲子来伤害,有许多人作证,伤害被认定为轻伤,但是由于侄子在警察局打算放弃,几乎两个月没有结果,我想问问现在该怎么办。

综合法律 2020-03-15 17: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要准备材料如下:
    1.委托书。案件处理机关开具的委托某机构进行鉴定的委托书;
    2.伤者身份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户口页等都是可以的;
    3.伤后就医的所有病例材料, 如果是住院治疗, 需要提供医院病案科复印病例材料(携带伤者身份证即可复印)。
    4.影像学资料,伤后拍的所有的片子都是需要携带,鉴定完毕后片子会退还。
    5.其他材料,根据受伤的情况不同,可能需要一些其他的材料,例如可能既往做过损伤程度的鉴定,需要既往鉴定意见书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除了1和4项需要提交原件,其他全部准备复印件即可。需要准备的基本如前,但为以防万一,建议您在鉴定之前先致电所选鉴定机构询问清楚,以免后期补材料麻烦。
  • 车祸伤情鉴定主要是确定受伤者受的是轻伤还是重伤,还有伤情鉴定,是要确定受伤者是否残疾及伤残等级,主要是为赔偿时资金准备的依据。之于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除了车祸伤情鉴定外,还要结合公安机关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才能确定。
    因此在进行伤残鉴定后,通常可以确定具体的车祸赔偿。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74条规定: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行。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75条规定: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
    (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
    (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
    (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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