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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前年12月借给朋友1万12000元,去年夏天她卖了车也没还钱。 她也不还给我,他在本月6月1日全部还给了我借书,现在时间过去了,给她打电话也不能接受,不还我的钱,现在该怎么办才好,该向法院提起诉讼呢你好! 前年12月借给朋友1万12000元,去年夏天她卖了车也没还钱。 她也不还给我,他在本月6月1日全部还给了我借书,现在时间过去了,给她打电话也不能接受,不还我的钱,现在该怎么办才好,该向法院提起

诉讼 2020-03-12 14: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借条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以途径追讨债务:
    第一步,找对方协商,看对方是否承认借条并还钱。
    第二步,如果对方拒不还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有借条,具有较强的证据效力,胜诉的几率较大。
    第三步,如果法院判决之后,对方仍然拒不支付欠款的话,可以向法院神奇女强制执行。
  •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
    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
  • 贷款行会依法向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贷款行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你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你已抵质押的财产等。判决下来后,会依法强制执行(扣划存款,
    拍卖抵质押物等)财产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
    具体包括: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处置抵押(质押物)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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