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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某商贸有限公可,借柜台,决算案公可统一放入收银台,每月销售出公可服务费,剩馀的钱还给商户,经营6个月,公可破产,公可欠债10万元,公可久违债务超过千万元 所有租户起诉,法院认为公允破产,还没有偿还能力,我们的钱没有了,这种情况有什么法律程序律师,你好,我是某商贸有限公可,借柜台,决算案公可统一放入收银台,每月销售出公可服务费,剩馀的钱还给商户,经营6个月,公可破产,公可欠债10万元,公可久违债务超过千万元 所有租户起诉,法院认为公允破产

刑事辩护 2020-03-27 06: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
    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 债主破产,债权人则可以向破产管理人申请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
    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
    破产债权主要包括:
      ①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②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③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④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
      ⑤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
      ⑥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而承兑人已付款或承兑的;
      ⑦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前,保证人代替被保证人清偿债务的部分都列作破产债权。
  • ①申请破产的公司和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生效后,由申请破产的公司的上级主管机关负责主持对该公司进行整顿。整顿期限不得超过2年。整顿期满公司能够清偿债务的,法院可终结破产程序。
      ②公司法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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