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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汽车公司贷款购买了一辆汽车,那里帮我找到担保公司贷款,银行已经发放了,我现在开始还款,抵押合同是在当时签订的,没有签署许可证,我去了现场,回到证券公司办理抵押手续,那边看到我挂了现场执照下车,不给贷款担保,让我结清贷款。否则就不给汽车。注意到抵押合同没有生效。这是合法的吗?你好,我在一家汽车公司贷款购买了一辆汽车,那里帮我找到担保公司贷款,银行已经发放了,我现在开始还款,抵押合同是在当时签订的,没有签署许可证,我去了现场,回到证券公司办理抵押手续,那边看到我挂了现场执照

银行 2020-03-22 16: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抵押合同里常常约定抵押期限条款,一般是“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被担保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在到当地房地局办理他项时,往往要求在抵押合同中将抵押期限明确为生效之日起的一年以内,并每年办理一次他项证。
    请问,抵押期限是什么意思?有何意义?与保证期间的意义一样吗?会不会不影响贷款到期后的优先受偿。因为在担保法和物权法里都没有抵押期限的详细解释。
  • 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1.内容判断上不一致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即主体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
    合同的成立与否属于事实判断问题,其着眼点在于判断合同是否存在,而合同的有效与否则是法律价值判断问题,其着眼点在于判断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和规定,能否发生法律上的效力。
    判断合同是否成立,其结果只能是成立或不成立的事实,而判断合同是否有效,其结果则有生效、无效、效力待定、可变更、可撤销等多种情形。合同的成立只需当事人对合同主要条款在表面上意思表示一致,而不问其意思表示背后的真实性和主要条款的合法性。
    而合同生效的确认既要审查当事人的主体合法性,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又要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由此可以看出,对于合同成立的判断侧重于对合同表面状态的考察,而合同的生效则侧重于对合同实质内容的考察。
    如果将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混同起来,那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成立还是生效则无法判断。
  • 抵押中的房屋,房屋产权不能变化的,因此房主不能变化的,否则属于违法的,租赁合同是有效的。
      房屋抵押不能过户,房屋抵押流程如下:
      第一步:提交所需证件
      抵押借款人(自然人)需提供的证件:
      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搜索
      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
      还需下列证件(借款人根据自身情况准备相应证件 )
      单身证明 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至今未婚的证明 共1份
      结婚证明 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 共3份
      离婚证明 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离婚后至今未婚的证明 共1份
      第二步:看房评估
      根据抵押物所在位置、楼层、面积、朝向等预估其大约价值。
    我公司将以预估价值作为贷款依据,并以抵押物的二分之一为贷款金额。
      第三步:签署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与贷款人必须共同到场,共同签署抵押借款合同。请您在签字之前,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不要漏过任何一个细节。
    以后若有任何纠纷,此合同都会作为法律依据。
      第四步:公证
      借款人与放贷人必须共同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第五步:办理房屋抵押权证(他项权利证)
      由我公司派人协助借款人与放贷人办理房屋抵押权证。
      第六步:借贷、放款
      在一切手续都办理妥当之后,放贷人将把现款打入借款人的户头。至此贷款过程即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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