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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4年加入,并开始支付2980美元。在连续两次升级后,我现在是一个顶尖的vip子公司,但我付了钱。在合同之后,他们没有跟上他们的服务。现在我没有收到任何回报,我没有接到任何来自我公司的电话,我没有任何客户服务。我觉得他们骗了我。我在2014年加入,并开始支付2980美元。在连续两次升级后,我现在是一个顶尖的vip子公司,但我付了钱。在合同之后,他们没有跟上他们的服务。现在我没有收到任何回报,我没有接到任何来自我公司的电话,我

综合法律 2020-04-15 09: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加盟费,因合同到期终止,加盟费不予返还,双方应无异议。因一方或双方提前解除合同,加盟费的返还问题,为避免出现争议,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加盟费的性质和返还的条件。
    如果特许人履行了收取加盟费应承担的义务,加盟费不予返还。如果特许人构成根本违约或欺诈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解除,加盟费应当返还。
  • 加盟合同的签订要正式,签一份正式的书面合同。加盟的行为涉及到财产安全,以及加盟者与特许企业总部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此时合约的内容就相当重要,它必须是完整、合理且有效的合约,这样能减少日后的纠纷,给双方的发展提供一个正向发展的法律保障。
  •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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