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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那天晚上撞人致死因为担心肇事逃逸,第二天投案自首,人民法院以判2年半监外执行,现以拘押拘押好多个月出来!死者家属也安护稳妥,我想问一下此生可以考驾驶证吗感谢

综合法律 2020-03-26 19: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拘留是指将对象拘禁限制,但拘留不一定需要法院命令,警察机关亦有拘留权,但各国允许拘留的总时间长度不一,有些国家甚至于可以无限期的拘留对象。
    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
    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 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一种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法院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等,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法院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复议,拘留期内,由法院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
    司法拘留还有一种: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负民事责任的行为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
  •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了监外执行条件,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 监外执行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
    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监外执行适宜于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中的妇女等。
      保外就医,是指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保外就医的罪犯应由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考察。保外就医期间应计算在刑期之内。
    如果罪犯病已痊愈刑期未满,应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期;如果刑期已满,则按期释放。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
      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是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
    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因此,简言之,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决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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