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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切双眼皮和内眼角不成功 那人是黑诊所我看医生问过修补大约 2万余 我能问她要是多少精神损失费他帮我弄过2次全切双眼皮都弄坏了也有误工费 医疗费好多好多

损害赔偿 2020-03-11 07: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现《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入,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种情形有: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司法解释还规定,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1、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2、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司法解释还规定,实施非法行医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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