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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妈妈有房地产能够 做质押,我要买他人的预售房,由于另一方要全款买房才转让,另一方选购的价钱是45万,转让价钱是72万,可是我如今想贷40万,如何贷款才合理合法?

房产纠纷 2020-03-10 08: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儿子写了欠条抵押房子土地使用证户主是父亲的,这样欠条的房子抵押法律不会承认,儿子可能会被告合同欺骗,如果是未成年,父亲有责任还款。
  • 关于房产抵押,一处房产在同一时间段,只能抵押一次,不能重复抵押。如果涉及司法查封或保全,同一时间段也只能进行一次。 夫妻间用于生活或经营期间的正常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共同承担。
    如果是个人恶债、赌债或非用于生活或经营的其他债务,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分担。
  • 房屋可以再次抵押,但担保的债权不得大于房屋的实际价值。法律规定:
    1、《担保法》第35条:“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2、《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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