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请问已超过60周岁烟台市福山区农村户口基础养老金一个月多少钱?

综合法律 2020-03-08 17: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2018年国家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二、2018年国家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 1、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有义务接收户籍地居民转入的养老保险。
    2、如果不是参保人户口所在地,但是是参保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也有义务接收符合规定的参保人的社保迁入现帐户合并。(超龄不是户籍地的社保,当地社保局是可以不接收的)
      不是接收迁入参保人的社保就一定要承担发放退休金的,如果你在接收地累计缴纳社保满10年,你将来到法定退休年龄,达到社保规定的最低累计缴费年限15年,可以选择在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参保地居民的退休待遇。也可以迁移回户籍地办理退休手续,享受户籍地居民的退休待遇。
    3、如果迁入社保的参保人在当地累计缴费没有满10年的,将来办理退休手续时,必须迁出社保到缴费满10年的缴费地或户籍地帐户合并,达到社保规定的最低累计缴费年限15年,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在办理退休地领取退休金。
    4、迁移合并的社保,并不影响你的累计缴费年限。
  • 养老金由以下公式计算
      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后的参保人员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996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例如:根据上述公式,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
    0.6时,基础养老金=(5000元+5000元×
    0.6)÷2×15×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
    1.0时,基础养老金=(5000元+5000元×
    1.0)÷2×15×1%=75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
    3.0时,基础养老金=(5000元+5000元×
    3.0)÷2×15×1%=15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
    0.6时,基础养老金=(5000元+5000元×
    0.6)÷2×40×1%=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
    1.0时,基础养老金=(5000元+5000元×
    1.0)÷2×40×1%=20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
    3.0时,基础养老金=(5000元+5000元×
    3.0)÷2×40×1%=4000元
      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12。
  •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烟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