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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营业执照的非利息贷款是否可能

债权债务 2020-03-19 01: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二)企业名义申请企业无息借款的基本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
    2、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3、企业及经营者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还款意愿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且能提供保证人;
    4、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申请人须知
    1、青年创业者登陆基金会网站,了解青年创业贷款相关政策、申请流程等信息
    2、具备诚信促进会会员资格者,可直接下载小额贷款申请表单,进入小额贷款申请程序;
    3、申请人网上下载并填写《天津市青年创业就业小额贷款申请表》;
    4、申请人的条件及应准备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条件:①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龄18周岁至45周岁;②无犯罪记录;③国家高等学校毕业;④银行信用良好;(申请人和保证人携带身份证到解放北路人民银行打印“个人征信报告”)
    (2)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复印件需用A4纸且须清晰)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两张;③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④经营地点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摊位缴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两张;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财务会计报表。
  • 银行起诉后,可以申请法院拍卖对方的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 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根据《贷款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司法解释中所指的“有关金融法规”,实际就是指《贷款通则》。基于上述规定,司法实务中对企业间借款合同是一概否定其效力的,即认为企业间借款合同非法,应归于无效。
    《合同法》对合同无效的情形又是如何规定的呢?《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具备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由于企业间借款合同属于合同行为,因此认定合同是否有效,应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予以认定。
    从法理层面分析,借款行为是一种合同行为,借贷关系实为合同关系。企业间借款仍应属于私法调整的范畴,而私法自治是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法律标准。因此,既然企业间借款属于民事主体之间的“私人”行为,只要企业之间是完全自愿地相互拆借,且款项来源合法,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对国家金融市场只有利而无害,应认为有效。
  • 政策对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作出规定,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5万元;对符合现行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条件的城乡妇女,新发放的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8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妇女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将人均贷款额度上限提高至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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