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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妻子和邻居为孩子惹了麻烦后,别人先打她,男人和女人两个,中途,我妻子用剪刀伤了对方,伤了一个肩膀,另一个人折断了,我妻子的头部受伤了,没有外伤,现在对方给我三万元补偿 在派出所协调的双方不一致,现在双方当事人都受到行政拘留,我听到一般拘留日期,后来想由法院负责补偿,谢谢你好,我妻子和邻居为孩子惹了麻烦后,别人先打她,男人和女人两个,中途,我妻子用剪刀伤了对方,伤了一个肩膀,另一个人折断了,我妻子的头部受伤了,没有外伤,现在对方给我三万元补偿 在派出所协调的双方不一致

离婚 2020-03-10 17: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双方打架,无论是先挑事的,还是后还手的,其行为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都涉嫌殴打他人,依法应都给予治安行政处罚。
      对方先骂人,先动手,属于过错在先,处罚时,应重于你们。
      治安行政处罚,可以罚款,警告,不是非拘留。
  • 具体看是什么纠纷,如果对使用权没有异议的土地纠纷,对土地确权办证并没有影响,可以直接起诉至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如果是土地使用权的争议纠纷,则需由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决后再进行确权颁证。根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下列案件不作为争议案件受理:
    (一)土地侵权案件;
    (二)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案件;
    (三)土地违法案件;
    (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案件;
    (五)其他不作为土地权属争议的案件。第二十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调查处理争议案件时,应当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
    (一)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二)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征收、划拨、出让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三)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四)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第二十一条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第二十二条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的现状。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行申请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既不申请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生效的处理决定是土地登记的依据。
  • 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是司法机关办理取保候审的最主要法律依据。上述第一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某种刑罚,就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初步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所认定的对其可能判处的刑罚,绝不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所触犯的刑法条文某一条款的法定最高刑,更不是指该条文规定的某种罪名的法定最高刑。第二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已经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尽管可以认定其所犯罪行比较严重,且根据其对应的刑法条款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如果对其适用取保候审也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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